商標是什麼?和 Logo、品牌到底差在哪裡
Logo 是設計出來的,商標是註冊來的
商標是用來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識,經過註冊之後才取得商標權。 同一個圖案,在設計階段叫 Logo,完成註冊之後才成為受法律保護的商標——它們是同一個東西的兩個身分,不是兩件不同的東西。
這個分不清楚,會導致兩種很常見的誤會:一種是以為「請設計公司做了 Logo,就等於有了商標」,於是完全沒去註冊;另一種是以為「商標要交給事務所處理,跟設計無關」,於是等到送件被核駁,才回頭發現問題出在最初的圖樣與名字。
這篇要把三個常被混用的詞分清楚:Logo、商標、品牌各自是什麼,商標可以註冊的型態有哪些,商標權能保護什麼、保護多久,以及從 Logo 到商標,實際上該用什麼順序做。
目錄
- 商標是什麼?法律上怎麼定義
- Logo、商標、品牌,三個詞差在哪?
- 商標的英文是什麼?trademark、brand、logo 一次分清
- 商標不是只有圖案:可以註冊的八種型態
- 沒有註冊的 Logo,有沒有任何保護?
- 商標權能保護什麼、保護多久?
- 什麼樣的 Logo 比較容易註冊得過?
- 從 Logo 到商標,實際的順序
- 常見問題
- Logo 設計推薦魚躍創意
商標是什麼?法律上怎麼定義
商標法第 18 條的定義是:商標指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。 而所謂識別性,是指足以使相關消費者認識為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,並得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相區別。
這句話裡有兩個關鍵。第一個是「指示來源」——商標的功能不是好看,是讓人知道這個東西是誰做的。第二個是「與他人相區別」——如果一個標識沒辦法把你和別人分開,它就不具備商標該有的作用。
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有些看起來很漂亮的 Logo 註冊不過,而有些看起來很簡單的反而可以。審查看的不是設計品質,是這個標識能不能讓消費者認出來源。
Logo、商標、品牌,三個詞差在哪?
最短的答案:Logo 是設計出來的圖,商標是註冊來的權利,品牌是消費者心中的印象。 三者有重疊,但產生的方式與存在的位置完全不同。

| 怎麼產生 | 存在於哪裡 | 說明 | |
| Logo | 設計出來的 | 檔案與應用物上 | 視覺識別的核心圖形,完成設計就存在,不需要任何人核准 |
| 商標 | 註冊取得的 | 商標註冊簿上 | 經審查核准並公告後取得商標權,有指定的商品或服務範圍與期限 |
| 品牌 | 累積出來的 | 消費者心中 | 由產品、服務、視覺、溝通長期累積而成,不是登記得到的 |
三者的關係是層層包覆的:Logo 是品牌視覺的一部分,商標是把其中值得保護的部分變成法律上的權利,而品牌比這兩者都大——它還包含你的產品、服務體驗與所有溝通。
反過來說也成立:沒有註冊,Logo 一樣可以用;有了商標權,也不代表就有品牌。這三件事要分開處理。
商標的英文是什麼?trademark、brand、logo 一次分清
商標的英文是 trademark。但它不等於 brand,也不等於 logo——這三個英文字對應的,正好就是上一節講的三件事。
| 英文 | 中文 | 指的是什麼 |
| trademark | 商標 | 經註冊取得權利的標識,有指定的商品或服務範圍與期限 |
| brand | 品牌 | 消費者心中的整體印象,由產品、服務與溝通長期累積 |
| logo | 標誌 | 設計出來的圖形本身,完成設計就存在 |
| trade name | 商號、公司名稱 | 公司登記的名稱,與商標權各自獨立 |
延伸幾個常會用到的說法:註冊商標是 registered trademark,商標權是 trademark right,商標授權是 trademark license。
至於那個常見的 ® 符號——依商標法第 35 條第 2 項,商標經註冊者,得標明註冊商標或國際通用註冊符號,也就是 ® 是註冊之後才標的。至於 TM,那是國際實務上常見的用法,用來表示「作為商標使用」但不必然已註冊;我國商標法只就註冊商標定有標示規定,並未對 TM 另作規範。
為什麼這件事對做品牌的人重要? 因為對外提案、簽授權合約、跟國外客戶溝通時,這幾個字經常被混著用。把 trademark 講成 brand,談的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東西——一個是法律上的權利,一個是市場上的認知。
商標不是只有圖案:可以註冊的八種型態
很多人以為商標就是「那個圖」,但商標法第 18 條列舉的型態遠不只如此。

依商標法第 18 條,商標得以下列元素或其聯合式組成:
- 文字——品牌名、標準字
- 圖形——一般認知的 Logo 圖案
- 記號——符號類的標識
- 顏色——特定的顏色本身
- 立體形狀——包裝容器、產品造型
- 動態——會動的識別
- 全像圖
- 聲音——例如開機音、廣告旋律
這對設計端有一個實務上的影響:同一套識別,可以拆成不同的商標分別註冊。 文字標與圖形標可以分開送,也可以合併成組合標一起送,保護的範圍不同。這是設計完稿階段就該一起考慮的事,不是等到要送件才回頭改檔案。
沒有註冊的 Logo,有沒有任何保護?
有,但保護的基礎完全不同,也不能拿來禁止別人在同類商品上使用近似的標識。
Logo 作為美術著作,在創作完成時就受著作權保護,這是自動發生的,不需要登記。但著作權保護的是這件作品本身不被抄襲重製,它處理不了「別人用一個很像但不完全相同的圖,在同類商品上讓消費者混淆」這件事——那是商標權才處理得了的。
所以兩者是互補的:
- 著作權:設計完成即取得,保護作品不被重製
- 商標權:註冊後取得,保護的是「指示來源」的功能,可排除他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標識
另外要提醒的是著作權的歸屬:委託設計的著作權歸屬,依約定而定。魚躍創意在合約中明訂完稿後著作權歸委託方所有,這一點在發包時值得先確認清楚。
商標權能保護什麼、保護多久?
依商標法第 33 條,商標自註冊公告當日起取得商標權,期間為十年;期間屆滿得申請延展,每次延展十年。

延展是有時限的:依第 34 條,應於商標權期間屆滿前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並繳納延展註冊費;若在屆滿後六個月內才提出,要繳納二倍延展註冊費。
至於保護的範圍,依第 35 條,商標權人是在經註冊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上取得商標權。也就是說商標權不是「這個圖從此歸我」,而是「在我指定的那些商品或服務上,別人不能用相同或近似的標識造成混淆」。
第 35 條還有一項值得設計端記住的規定:商標經註冊者,得標明註冊商標或國際通用註冊符號。 換句話說,那個 ® 是註冊之後才能標的,還沒註冊就先加上去並不妥當。
什麼樣的 Logo 比較容易註冊得過?
識別性越高越容易,而識別性高低有很大一部分在命名與設計階段就決定了。
商標法第 29 條列出三種不具識別性、不得註冊的情形:僅由描述商品或服務品質、用途、原料、產地或相關特性的說明所構成者;僅由通用標章或名稱所構成者;以及僅由其他不具識別性的標識所構成者。
翻成白話,越是老實描述你在賣什麼的名字,越難註冊。純粹講產地、講功能、講原料的字,本來就不容易獨占,因為別人也要用同樣的字來描述自己的商品。
反過來,識別性通常較高的方向是:
- 獨創的組合字——自己造的字詞,沒有既有含義
- 與商品無直接描述關係的既有詞——借用一個和產品本身無關的意象
- 經過設計轉化的文字造型——讓字本身成為可辨識的圖形
第 29 條另有兩項規定要一併知道:具備前述第一款或第三款情形,如果經申請人使用且在交易上已成為其商品或服務的識別標識,就不適用不得註冊的限制;此外,商標圖樣中若包含不具識別性的部分且有致權利範圍疑義之虞,申請人應聲明該部分不在專用之列。
從 Logo 到商標,實際的順序
正確的順序是:命名 → 商標查詢 → 設計 → 定稿 → 送件註冊。 最容易出錯的是把查詢挪到最後。

- 命名階段:確定候選名稱,同時考慮識別性——太描述性的名字先淘汰
- 商標查詢:確認名稱與圖形沒有撞到已註冊或已送件的商標。這一步免費、通常不到一天,詳細做法見Logo 設計前一定要做的商標查詢
- 設計:確定方向後才開始畫,避免定稿後才發現要重來
- 定稿與交付:一併決定文字標與圖形標要分開送還是合併送
- 送件註冊:交由專業商標事務所辦理
需要說明分工:魚躍創意負責的是命名與設計階段的風險控制與完稿交付,商標的檢索意見與註冊送件,由配合的專業商標事務所代辦。 我們不做法律上的判斷,但會在設計開始之前就把該考慮的一併考慮進去。
常見問題
商標等於 Logo 嗎?
不等於。Logo 是設計出來的圖形,設計完成就存在;商標是經過註冊、審查核准並公告後取得的權利。同一個圖案在設計階段是 Logo,註冊完成後成為商標。
沒有註冊商標,Logo 還可以用嗎?
可以。註冊不是使用的前提,沒有註冊一樣可以在市場上使用。差別在於沒有商標權,就無法排除他人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標識。
商標權可以永久持有嗎?
依商標法第 33 條,商標權期間為十年,期間屆滿得申請延展,每次延展十年,次數沒有上限。所以只要持續依規定延展,是可以長期持有的,但不是註冊一次就永久有效。
註冊了商標,別人就完全不能用類似的圖案嗎?
不是。依商標法第 35 條,商標權人是在經註冊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上取得權利。在不同且不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,他人仍可能可以使用近似的標識。
商標一定要有公司才能申請嗎?
依商標法第 19 條,申請人可以是自然人、法人、合夥組織、依法設立的非法人團體,或依商業登記法登記的商業,且須為欲從事其所指定商品或服務業務者。個人也可以申請。
Logo 設計推薦魚躍創意
一個 Logo 能不能順利成為商標,起點通常不在送件那一天,而在最初決定名字與圖形的時候。魚躍創意在設計開始之前就會把識別性與撞名風險一起納入考量,需要送件時再由配合的商標事務所接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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魚躍創意成立於 1999 年,深耕品牌與識別設計逾 25 年,服務的產業橫跨食品、金融、科技、餐飲、零售與文創。我們會先了解需求再報價,價格透明,Logo 設計約 14 個工作天提出初步提案,包含三次修改,完稿後著作權歸委託方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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